创业项目启动有资金支持、租用经营场所有资金补贴、在石创业可享有一系列生活保障和便利……《石狮市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石实习就业创业若干措施》日前出台,今后,台湾青年来石实习就业创业将享多重优惠。
吸引台湾青年来石创业
《措施》提出,将支持台湾青年多种形式创业,建设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给予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扶持。在青创基地内注册(或迁入)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的青创企业,可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扶持。注册资本(指台湾青年出资,下同)达到人民币20万元以上,可申请5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给予经营场所资金补贴。对租用青创基地内办公场所的青创企业,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可按以下标准申请补贴:第一年按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按租金的7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租用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补贴金额第一年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月,第二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月,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数额。
鼓励台湾青年来石实习就业
提供居住用房或给予租房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基地配套设立人才公寓,供台湾创业就业青年居住。对入驻青创基地自行租房的台湾创业就业青年,可申请租房补贴。与台湾青创企业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就业满1年后,可按实际缴交社保期限申请租房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人民币8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人民币600元,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数额。
补贴招收台湾青年的用人单位。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含民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养老机构等新招收台湾青年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用工满1年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每人每年3万元申请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对不满一个计数年度的,按照实际缴交社保期限,给予相应月份补助。
鼓励我市具备实习实训资质的单位接收台湾大学生来石实习实训。凡注册地在我市、持续经营2年以上且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含社工组织)承接台湾青年实习实训,且每次在石实习实训时间连续不低于15天的,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
提供生活保障和便利
《措施》提出,将为台湾青年来石实习就业创业提供生活保障和便利。社保补贴方面,台湾青年在石创业且聘用台湾青年的,本人及所聘用的台湾青年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医疗便利方面,台湾青年在石创业就业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为就诊的台湾青年申请台湾地区健保机构核退费用提供便利。子女就学方面,在石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教育部门负责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在我市初中毕业并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入学考试的,享受加分待遇。(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