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5日表示,修改后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取消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对于帮助台胞台企搭乘大陆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便车,为台胞台企来大陆融合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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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在哈尔滨举行的第六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上,参观者挑选台湾陶瓷工艺品。中新社记者 吕品 摄
有记者提问,去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对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
马晓光表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自1994年制定实施以来,对于依法保护台胞台企的正当权益,鼓励和促进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按照外商投资法的原则和精神,取消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台胞投资同步享受到制度红利,这对于帮助台胞台企搭乘大陆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便车,为台胞台企来大陆融合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创造更好条件。